从热播剧《我的人间烟火》,谈父母子女关系中的法律细节
从热播剧《我的人间烟火》,谈父母子女关系中的法律细节
改编自小说《一座城,在等你》的电视剧《我的人间烟火》在湖南卫视热播,引起大众的热议。笔者就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父母子女关系,谈谈一些法律问题。
父母子女关系虽然为法律所规范,但本质上依然是道德意义上的伦理关系,自有其特殊的运行规律。在电视剧中,有很多热心网友感觉到矛盾,因为许沁一方面享受家庭关系带来的物质利益,又不服从父母管理,想要和小混混宋焰的恋爱,是一种既要又要的不道德行为。然而,在实际上,许沁的做法却并不受到法律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因此,父母子女之间,本质上是平等的关系,彼此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换言之,父母对子女的赠予行为(大平层、车)并不是父母对子女生活干预、支配的权利基础。
许沁拥有恋爱的权利,付闻樱女士无权干涉。许沁虽然是孟家的女儿,但作为母亲的付闻樱却无权干涉许沁的恋爱、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因此,许沁是否选择宋焰都是许沁自己的权利,付闻樱作为母亲,无权干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属于刑事犯罪,可刑哦。
最后,也是很多小伙伴的问题:许沁和孟宴臣是否可以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条规定系禁止性规定,绝对禁止。因此,只要不属于本规定,即允许。所以,许沁和孟宴臣虽然并无血缘关系,却属于法律上认定的拟制血缘关系,这也是剧中付闻樱女士要求许沁改姓孟的深层次原因。所以,他们如果想结婚,不仅要解除和孟怀瑾、付闻樱的收养关系,还要顶着父母的山大压力,阻力重重啊。不过,根据剧情来看,宋焰和许沁才是CP,你们还是别痴心妄想了,毕竟磕甜剧一向都是男主和女主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