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样立才能合法有效

谷文慧

遗产是逝者留给亲人的慰藉,但有时也会成为家庭矛盾的根源。遗嘱不仅代表遗产的处置与安排,也承载着遗嘱人对个人与家庭、亲情与友情、生者与死者的态度。那么如何正确的认识遗嘱,遗嘱怎样立才能合法有效?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方式。
二、遗嘱的种类有哪些?看看《民法典》的规定
1.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全文、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中作为代书人手写遗嘱全文,见证人、代书人、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内容展示在录音录像中,最好由遗嘱人口述或由见证人口述后遗嘱人明确认可;遗嘱人、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露出完整清晰的正脸并报出名字;录音录像中需明确录制时间,比如展示今日报纸日期、新闻台日期等。
5.口头遗嘱: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口述;遗嘱人的危急情况一直到其去世都没有解除。
注意:如果危机情况解除,则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遗嘱人亲自到场;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具备相应资质;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应当制作谈话笔录,遇到遗嘱人是年老体弱、危重伤病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盲人等情形的,还应制作录像或录音。
注意:《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于其他遗嘱。
三、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遗嘱无效有哪些情形?
1.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应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五、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因此,想要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首先,要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遗嘱内容应限于遗嘱人自己的财产,遗嘱人不能处分他人财产,且遗嘱内容应明确要处分的财产;最后,遗嘱的内容在表述上要清晰明确,避免出现歧义,对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身份信息要写明,避免指向不明引发争议,还要注意遗嘱的名称应为“遗嘱”“遗赠”,避免影响对于遗嘱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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